2007年12月2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朗讯“贿赂门”事件追问
毛建国

  朗讯在华行贿一案终于有了最终判决。阿尔卡特·朗讯近日表示,已就其涉嫌向中国官员贿赂而违反美国反垄断法事宜与美国司法部达成调解协议,并愿意就此支付250万美元罚款。
  朗讯在中国的贿赂竟然被美国司法部门追究,而我们只能做“看客”。美国司法部门的“零容忍”让我们不仅佩服,更感到一种失落。为什么我们不对朗讯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调查?为什么朗讯的贿赂对象至今仍不能公之于众?这无疑体现出我们在对商业贿赂的认识上,与别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反商业贿赂仍是“路漫漫其修远兮”。